| (一) 自閉症 (Auti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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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徵: |
自閉症是由腦部異常發展而形成的一種發展障礙,它與其他兒童發展遲緩問題的最大分別是語言、溝通、社交及行為方面的異常。自閉症兒童不單語言發展遲緩,而在情感表達及非語言表達的理解方面也有顯著的困難,嚴重影響與別人進行交往的能力。自閉症的主要徵狀包括下列三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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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缺乏使用基本身體語言,例如:(眼神的接觸交流、面部表情及社交手勢等) 的能力;
b) 不能發展與同齡兒童應有的同伴關係;
c) 缺乏主動與別人分享感受的動機及能力;
d) 缺乏與社交活動的動機,較喜愛獨個兒玩耍;
e) 未能察覺別人的存在、需要及感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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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語言發展遲緩或完全缺乏理解和表達的能力;
b) 與同齡之兒童比較,部分會使用語言的兒童,未能如人持續對話;
c) 刻板地重複一些言語或說話的內容(如鵡鵡式對話、混淆使用代名詞等),但句子結構的運用較異常。
d) 無法參與假想或社交模仿的遊戲;
e) 在理解能力方面,自閉症兒童較難明白問題、複雜指示或誤解笑話和含有諷刺的說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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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興趣較偏狹,對有興趣物件的注意力的程度異常;
b) 堅持使用特定的程序或模式做事,拒絕接受改變;
c) 喜愛刻板而重複地做出某些動作,(如前後擺動身體、搖晃頭部、室內繞圈等);
d) 持續專注於物件的某些部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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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上述的診斷特徵外,自閉症兒童亦可能具有以下其中一些相關的特徵
(即並非自閉症特徵,而是與自閉症同時出現的情) : |
| 1. 弱智及發展障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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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異常的行為表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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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過分活躍;
b. 專注力弱 / 短暫;
c. 容易衝動及自我控制能力不足;
d. 常有自我刺激或自傷害的行為;
e. 容易發脾氣並表現過度 / 激烈的情緒反應;
f. 對外界刺激的反應異常/過敏;
g. 偏食的習慣或睡眠不足的情況;
h. 對聲音過敏或表現異常的驚恐(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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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因: |
自閉症的成因至今仍未能完全確定,但據近年臨床的研究指出,基本上病因是由生理因素產生,並強調與遺傳基因有莫大的關係。而患有自閉症的兒童通常在三歲或以前出現上述的徵兆,但有部份兒童會在初生十個月至一兩年間有正常的發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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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處理: |
自 閉 症 暫 時 未 有 根 治 的 方 法 , 然 而 , 透 過 教 育 及 訓 練 的 方 法 可 幫 助
兒 童 克 服 因 自 閉 症 帶 來 的 障 礙 及 困 難 , 適 應 生 活 及 學 習 上 的 要 求 。現時有多個訓練自閉症兒童的系,其中較普遍的有結構化教學法(TEACCH)
、應用行為分析(Applied Behavioural Analysis) 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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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亞氏保加症 (Asperger Syndr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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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徵: |
亞氏保加症是廣泛性發展障礙的一種,與自閉症同類。亞氏保加症兒童在社交溝通上有顯著的困難而對其學習或社交等方面帶來負面影響。患童並無明顯的一般性語言發展障礙。在認知發展或與年齡相稱的自我協助技能及兒童期對環境的好奇心等發展並無明顯遲緩。亞氏保加症的主要症狀包括下列三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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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喜歡獨處或缺乏與人相處的技巧
2. 不能發展出與其發展水準相稱的同儕關係
3. 缺乏眼神交流,面部表情或其他身體動作以助與人溝通的過程
4. 難以明白別人非語言的訊息或面部表情
5. 不恰當的說話或行為
6. 解讀他人說話/行為/想法有困難,不能代入他人的想法及預測他人的動向
7. 缺乏社交或情緒相互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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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沒有顯注的語言發展遲緩
2. 用詞過份精確而顯得不自然
3. 理解字面背後意思的能力弱
4. 聲線控制及韻律怪異
5. 難以掌握交談時發言的時機
6. 不善於留意別人的反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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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刻板而局限的興趣模式
2. 固執於一些令人費解的習慣或常規
3. 日常慣例轉變會引起他們強烈的反應
4. 欠靈活性地遵從各樣規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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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注意力渙散
2. 舉一反三的能力較遜
3. 組織能力弱、難以類化所學
4. 精於記錄具體的事物
5. 四肢協調笨拙
6. 獨特的想像力
7. 知覺敏感
8. 完美主義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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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因: |
亞氏保加症的成因至今仍未能完全確定。一般認為和多元的腦部發展障礙有關,並與遺傳基因有莫大的關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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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處理: |
亞氏保加症暫時未有根治的方法,但透過適當的訓練及教導方法可幫助兒童克服亞氏保加症所帶來的社交溝通障礙及困難,從而適應學習及生活上的要求。其中包括社交溝通訓練,心智解讀,社交故事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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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泛性發展障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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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國精神科學會的精神疾病診斷準則手冊(DSM-IV-TR)中,自閉症和亞氏保加症都歸納於「廣泛性發展障礙」(Pervasive
Developmental Disorder)範圍之下。 亞氏保加症在社交及溝通障礙上所帶來的影響比自閉症的較輕微,適應性也比較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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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閉症 |
亞氏保加症 |
| 有顯注的語言發展遲緩 |
並無顯注的語言發展遲緩 |
| 大部份患者同時有不同程度的智能障礙 |
患者並無智能障礙 |
| 較嚴重的社交及溝通障礙 |
社交及溝通障礙比自閉症較輕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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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智能障礙 |
特徵: |
智能障礙是指兒童在成長過程中的心智發展相對同齡的兒童慢,導致認知、語言表達和社會適應等方面的障礙。智能障礙的界定主要決定於兒童在智能測驗中所得的分數。香港現時普遍使用香港韋氏兒童智能測驗為評估工具。智能測試後所得的分數為智商(Intelligent
Quotient),根據香港韋氏的智能評估,一般程度的智商平均在80至110之間,而70-79則屬於有限智能。而智商69及以下者,則納入智障的範圍。智障亦進一步分為下列不同的程度的組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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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組別 |
智商 |
障礙程度 |
| 輕度 |
50-70 |
可從事半技術性工作。 |
| 中度 |
35-49 |
在庇護的工場下作非技術的工作。 |
| 嚴重 |
20-34 |
難於獨立自我照顧。 |
| 極度嚴重 |
20以下 |
須成人護理照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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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智能障礙孩子的認知能力低於一般孩子時,會引起其他相連的問題:於學習語言運用和溝通方面出現困難,對抽象概念較難掌握;而在控制情緒、注意和專注力等方面亦較差,可能導致情緒不穩定和行為方面出現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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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因:智障可以是先天性或後天導致的。 |
A. 先天性的原因包括:
1. 染色體異常
2. 細胞(遺傳基因)分裂時出現問題
3. 先天新陳代謝系統出現問題
4. 母親在懷孕期間受感染(如德國痳疹) 、錯服藥物、酗酒、受輻射感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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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後天導致的原因包括:
1. 腦部缺氧、受創傷和震盪
2. 感染(如腦膜炎)
3. 早產或營養不良引致腦部發育不正常
4. 後天環境欠佳,令孩子缺乏學習機會而令腦部發展緩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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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值得一提的是不少智障個案的原因仍是不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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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處理: |
智障人士雖然在智力上有所不足,但他們同樣有思想和感情,需要別人的關懷和接納。因此,最重要的是讓他們能與普通人般享有正常的生活和平等的學習機會。在學習方面,由於智障孩子較難像普通孩子般可以主動地吸取適當的學習經驗,因此他們需要有系統和細心策劃的學習步驟,明確而實際的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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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注意力不足過度活躍症 |
| 特徵: |
注意力不足過動症 (Attention Deficit
Hyperactivity Disorder)(簡稱ADHD)是一種因中樞神經失調而導致的發展性障礙。由六十年代至今,因著對此症狀的理解有著不同的發展,故曾數度修正有關的名稱。在近十多廿年的臨床研究中,大部份研究對此症狀歸納出三個主要在行為控制方面的特徵:
1. 持續專注困難; 2.
自制力弱;
3. 活動量過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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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遵從指示的困難,以及 |
| 2. |
面對情境所產生的反應的變異性激烈。但總結來說,大多數的臨床研究均指出以上的行為,核心問題是在行為抑制的困難,從而影響了其個人完成工作上的意志和計劃組織能力。而此徵狀普遍於兒童三歲多時出現,但不會遲於七歲。 |
| 成因: |
多年來不斷有研究探討「注意力不足過度活躍動症」的成因,可是其真正成因迄今為止仍未能確定。現時較多研究指出「注意力不足過度活躍症」是一種與腦部發展有關的症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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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視覺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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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徵: |
視覺障礙是指因視覺器官或大腦神經系統的功能缺陷而導視力受損。視能測試中,一般人在6米距離中可看到的圖案,測試者亦可見到,即為6/6,代表視能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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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覺測試是以視力較佳的眼睛(better eye),配以最佳的矯正用具(如眼鏡)來進行測試:
視能在 6/18 – 6/48 即視為輕度低視能
視能在 6/60 – 6/95 即視為中度低視能
視能在 6/120 即視為嚴重低視能
此外,視野(field of vision)亦是決定視力的重要因素:
輕度缺損 > 40°
中度缺損 40°- 20°
嚴重缺損 < 20°
由於視障的限制,兒童在生活經驗方面,肢體的協調能力、社交能力,走動能力及控制環境的能力有不同程度之影響;並且出現自我刺激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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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因: |
由於先天或後天病變令角膜、視網膜出現毛病或視神經萎縮,或患有青光眼,白內障等疾病而影響視能或導至完全失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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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處理: |
幫助兒童的方法包括使用輔助儀器,如助視器,燈光等幫助兒童運用剩餘的視力。並以包容、體諒的態度矯正不良的行為或習慣。且透過日常生活,加強兒童的自理能力及認知概念。並在整齊安全的環境下,鼓勵兒童自己行走、獨自探索環境。專業的老師或物理治療師亦會為兒童提供導向訓練,以提昇兒童走動的能力和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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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聽覺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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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徵: |
聽覺障礙是指因聽覺器官的功能缺陷而致聽力減退的現象。分貝(db)是表示聲量的單位。聽力受損的情況愈嚴重,則分貝數值愈大。一般人能聽到的聲音強度約介於0-130分貝之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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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覺測試是以聽力較佳的耳朵(better ear)的聽力作測試:
聽力損失在15 – 39db為輕度聽覺障礙
聽力損失在40 – 59db為中度聽覺障礙
聽力損失在60 – 89db為重度聽覺障礙
聽力損失在90db以上為嚴重聽覺障礙
如果聽障出現在語言能力發展之前,則兒童的語言發展有深遠的影響,並影響其與人的溝通能力。學習方面出現不專心,難於跟從指令,逃避參予需要說話的活動等,從而影響智能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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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因: |
外耳、中耳、內耳及聽覺神經的損傷,因先天或後天引致的病變或畸形,都會做成聽覺障礙。有時兒童因感冒引起中耳炎,如果不及時醫治或多次感染中耳炎,便有機會導致聽力受損。而遺傳、早產及出生時缺氧亦會導致聽覺障礙的情況。另外,長期處於噪音的環境、頭部受到重擊也會令聽覺器官退化,形成聽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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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處理: |
配合輔助的用具,透過專業的老師或言語治療,提供讀唇、手語、口語及聽覺訓練等,能提高兒童的溝通能力;並可以視覺的提示,取代抽象的解說,以鞏固兒童的智能概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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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讀寫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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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徵: |
- 口語表達能力較文字表達能力為佳 - 閱讀欠流暢及速度慢,時有跳行跳字的現象 - 常混淆字型或字義相似的詞語,時常錯讀或忘記讀音 - 儘管努力學習,仍未能默寫已學的字詞 - 抄寫時經常漏寫或寫多了筆劃
- 把文字的部份左右倒轉或寫成鏡像倒影 - 較易疲倦,需要更多的注意力去完成讀寫的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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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因: |
讀寫障礙並非因智力、官能障礙、環境因素或情緒問題所引致。成因相信與遺傳或腦神經系統先天發展異常有關,因而影響到交字處理的功能,令兒童在掌握文字的讀音、字形和字義之間的聯繫出現困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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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處理: |
- 每天與兒童讀有趣而又程度適中的書籍,提昇兒童對文字的掌握和減少對文字的反感。
- 利用多感官學習方法,例如利用兒歌學習生字、用手指在沙紙/絨紙上臨摹,以增加對文字結構的記憶。
- 透過遊戲加強兒童的視覺記憶、視覺及聽覺記憶專注,以提升認讀能力。
- 強化上肢肌力及手指靈活性,改善書寫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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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動作協調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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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徵: |
「笨手笨腳」的情況不時會出現,包括﹕ 體能方面﹕
1.未能自如地上落樓梯或較與同齡者遲。
2.行路或跑步時會容易跌倒,不時會碰到周圍的人及事物,
導致身體出現瘀傷。
小肌肉方面﹕
1.未能靈活地拾撿細小物件。
2.行路或跑步時會容易跌倒,不時會碰到周圍的人及事物,
導致身體出現瘀傷。
3.執筆技巧困難。
4.縱然用心抄寫,字體仍是不工整,速度緩慢。
5.難維持正確的坐立姿勢。
自理方面﹕
1.穿衣、扣鈕、綁鞋帶有困難。
2.日常工具操作技巧較弱,包括﹕持餐刀在麵包上塗上果 醬。
3.進食時表現不整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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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因: |
動作協調障礙泛指在組織動作及身體協調的能力(包括大小肌肉)上有障礙,並非因智力問題或腦部受損所致,患者往往會予人「笨手笨腳」的感覺,對學習及生產都構成不少困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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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處理: |
1. 強化技巧
把過程分拆成不同的小步驟,讓兒童逐步掌握有關技巧,直至整個程序完成。
2. 提昇興趣
增加孩子對活動的興趣,鼓勵孩子多作練習,以熟練有關技巧。
3. 正面鼓勵
在活動過程中,不斷的鼓勵及讚賞,能帶給孩子們有成功的經驗及加添自信心,更減少對
活動的抗拒及挫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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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發展遲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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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徵: |
1. 在多方面的發展進度上較同年齡的兒童落後,如大、小肌肉發展較慢、肌張過低、語言發展較慢、感覺接收或辨別能力較弱等。 2. 學習較緩慢、較難理解抽象概念及運用邏輯推理 3. 專注力及記憶力較弱 4. 自理技巧較弱,如進食、穿衣、梳洗及如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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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因: |
1. 遺傳基因出現問題 2. 異常染色體
3. 母親懷孕期間受感染 4. 腦部缺氧、受創傷和震盪或受到細菌或病毒感染,例如:腦膜炎 5. 早產或營養不良引致腦部發育不正常 6. 缺乏適當的社交或語言的啟發 7. 有大部分個案成因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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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處理: |
1. 發掘兒童的強項,幫助他們提升自信
2. 讚賞兒童付出的努力,強調學習態度,減少與別人作比較
3. 豐富兒童的生活經驗,有助提升兒童的理解能力
4. 多利用活動教學方式,提升兒童的學習動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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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語言發展遲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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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徵: |
當兒童在指定的年齡仍未能達至語言發展階段中提及應有的表現,便可能被界定為語言發展遲緩
1. 發音不清晰,難以讓人理解
2. 詞彙貧乏、詞不達意
3. 未能理解日常指令
4. 難於理解抽象詞語或複雜語句結構
5. 說話內容與情境不相符、措辭不當
6. 句子結構過於簡單,或出現詞語混淆、省略和顛倒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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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因: |
1. 聽力因素的影響 2. 口部肌肉能力
3. 智力因素 4. 專注力因素 5. 與生俱來的語言能力 6. 其他影響因素: a. 沒有說話模仿的對象 b. 對兒童混雜了多種語言 c. 因被過份照顧而減少學習溝通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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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處理: |
1. 提早讓兒童入學,增加兒童與人溝通的機會
2. 練習時,應由淺入深;當兒童能說出相近聲音或字詞時,便要加以鼓勵。若兒童錯誤發音或用字,亦不應重覆描述其錯處,只需說出正確字詞即可。
3. 多用引擎性的問題幫助他們思考及組織說話的內容,加強他們的表達能力,例如以時間、人物、地點、起因、想怎樣、怎樣做,結果和感想來說故事。
4. 提醒兒童應注意說話速度及停頓,多與他們談及趣味話題,提升溝通動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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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腦麻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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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徵: |
腦麻痺症是各種肢體弱能中最普遍的一種,由於未成熟的腦部受創傷或有缺損而導致的運動功能障礙。可按腦部受損的部份而出現不同的動作表現,大約分為痙攣型、徐動型及動作失調等三種類別。另外,有時候傷害也會影響控制動作以外的其他腦區域,所以腦麻痺可能合併視、聽、觸,動各種感覺,認知、語言、學習能力,智力和行為等各方面在發展上的多重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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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因: |
腦麻痺症的成因主要有幾方面: 1. 嬰兒在出生前,腦部受到創傷而引起,如孕婦在懷孕早期受到某些感染,例如德國麻疹等; 2. 嬰兒在生產過程中,可能因為早產、難產造成腦部的傷害,或在生產中或產後出現缺氧,使腦部得不到充分的氧氣供應; 3. 嬰兒在出生後,可能因腦部感染如腦炎、腦膜炎或創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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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處理: |
隨著對這類病症的認識提升,對於診斷及預防此類病變發生有很大幫助,無論在復康輔助用具,義肢、藥物,治療技術上均有很大改善。然而在復康的道路上,家長仍然須與醫生、物理及職業治療師保持緊迫的合作,建立互信的關係,並積極參與家居訓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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